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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怎么产生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怎么产生

房产纠纷 2022-09-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7~15人组成产生,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业主和非住宅业主组成,同时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6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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