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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什么

征地补偿 2022-09-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由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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