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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权力的债权文书范围是什么呢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权力的债权文书范围是什么呢

债权债务 2022-09-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权力的债权文书范围是: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各种借据、欠单;还款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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