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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之处

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的区别之处

刑事辩护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介绍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区别在于:
1、对象不同。前者为自愿卖淫的人员;后者则不是;
2、主观故意不同。前者是买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后者是迫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3、客观表现不同:前者为引见行为;后者为暴力等强制性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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