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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可以盖房吗

土地确权可以盖房吗

征地补偿 2022-10-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土地确权后,符合申请建住宅的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建房。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使用宅基地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尽量使用村内原有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同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建房户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递交镇政府初审并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后,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建房户凭证动土开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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