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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有什么呢

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有什么呢

婚姻家庭 2022-1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两种:行政救济和民事诉讼救济。其中,行政救济是登记机关对自己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应当进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民事诉讼救济是指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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