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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怎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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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22-11-19 人浏览
时金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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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劳动者在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没有直接证据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劳动者起诉需要经过以下仲裁程序: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者起诉(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3、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否是终局裁决)。
劳动者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书包括以下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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