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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有什么手续

拘留有什么手续

行政管理 2022-11-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拘留的手续分为行政拘留的手续和刑事拘留的手续。
一、行政拘留的手续:
1、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还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2、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二、刑事拘留的手续:
1、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2、刑事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3、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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