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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异地过户如何办理

车异地过户如何办理

房产纠纷 2022-11-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车异地过户的程序为:
1、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
2、来到过户大厅,买卖双方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好后,准备好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3、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4、缴纳过户费。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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