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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爷爷不动产证能过户给孙子吗

农村房屋爷爷不动产证能过户给孙子吗

房产纠纷 2022-11-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于农村房屋,爷爷可将其不动产证登记孙子的名字,通过买卖、赠与、继承过户给孙子,手续如下:
1.签订购房合同、赠与书或者订立遗嘱。
2.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3.将相关资料交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审核,申报房屋价格进行审核,给申请人发核准通知书。
4.凭该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完税。
(1)买卖过户需要按照房屋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交纳个人所得税,房屋取得超过五年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按照1%至3%交纳契税,按照差价的5.6%交纳增值税,房屋取得超过二年的免征。
(2)赠与过户需要按照3%-5%交纳契税,按照0.05%交纳印花税。
(3)继承过户需要按照当地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交纳公证费,免征税费。
5.凭交纳税费的凭证前往房管交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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