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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房屋更名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

房产纠纷 2022-11-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一、房屋更名的手续为:
1、买方和卖方达成共识,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房屋交付公证机关公证。
2、双方带好准备好的材料、证明和合同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是一份办理过户的申请。
3、在取得房管局的同意后可以缴纳税费,税费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的一笔费用,缴纳完后要取得缴纳的证明。
4、带上交税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管局,这次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
更名的费用标准为:
1、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2、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5、核档费:50元/宗;
6、增值税及附加:新的二手房购买政策颁布。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7、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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