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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给女方的房子20年没去过户房子归谁?

离婚判给女方的房子20年没去过户房子归谁?

婚姻家庭 2022-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判给女方的房子20年没去过户,房子仍然归女方。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的无权变更、转让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也即判决书生效后,女方就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但如果要处分房屋则需要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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