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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找谁

物业不作为找谁

房产纠纷 2022-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物业不作为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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