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无公函接待怎么处理

无公函接待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2-12-30 人浏览
石健伟律师

石健伟律师

特邀劳动纠纷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应进行接待,如果无公函接待将会受到纪律处罚。无公函接待,即接待单位对未出具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予以接待,并使用公款支付接待费用。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