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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什么行为

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什么行为

房产纠纷 2022-12-30 人浏览
朱春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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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行为人故意对公共财产进行损毁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或者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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