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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定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定义

损害赔偿 2023-01-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故意,利用肢体或工具直接施加于受害人身体且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一般对其予以治安处罚;如果行为人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或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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