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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

合伙企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

公司企业 2023-02-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应当由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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