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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吗

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0-11-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在国家主管机关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登载于法定的文书之上的活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登记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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