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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一般程序和关键时间节点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一般程序和关键时间节点

行政处罚 2023-05-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一般程序如下: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查时间是7天。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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