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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和遗失物是什么关系

遗忘物和遗失物是什么关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关系如下:
1、“遗忘物”是指东西还在主人的控制范围、或者虽然不在身边,但主人知道其所在,如果别人主动去拿,就属于盗窃。
2、“遗失物”是指失主丢失而又不知所在的财物。这个时候捡到,按民事法律来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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