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转移到外地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参保人可至现单位所在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医保转移,各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可通过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网址查询。
除此之外,申请人可以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按提示信息办理。参保人在外省市的,需凭身份证到外省市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至上海市区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