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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工伤鉴定等级的标准

眼镜工伤鉴定等级的标准

工伤索赔 2023-07-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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