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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倒塌地基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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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3-07-18 人浏览
赵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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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倒塌地基所有权依然属于集体,地基使用权依然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一般不会收回,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原宅基地上重新翻建房子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批准建设手续,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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