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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 2023-07-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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