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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

协议离婚 2023-08-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
一、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二、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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