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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抵押权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3-08-10 人浏览
张贤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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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民法典》关于抵押登记的规定是: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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