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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9-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
1.职责不同。前者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后者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2.委托主体不同。前者的委托主体一般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后者的委托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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