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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刑事案件 2023-09-06 人浏览
何正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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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起算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从犯罪之日起算,即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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