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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犯罪嫌疑人不少于几个

辨认犯罪嫌疑人不少于几个

刑事辩护 2023-10-1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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