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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课间摔伤谁负责

学生在学校课间摔伤谁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学生在学校课间摔伤,学校应当负责,可以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第三人侵权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第三人应当负责。但是学校具有一定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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