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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

刑事案件判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

刑事辩护 2023-12-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判刑一般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刑期。刑期是指法院判决宣布的剥夺自由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执行的期限。
如果被判处的刑罚为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之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的刑罚为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之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如果被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之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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