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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有什么区别

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有什么区别

暴力犯罪 2023-12-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区别为: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
损害结果不同,寻衅滋事一般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也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要致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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