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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探望权怎么判

离婚孩子的探望权怎么判

婚姻家庭 2024-01-05 人浏览
李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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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离婚孩子的探望权的判决方式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是不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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