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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名下无财产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欠款人名下无财产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债务追讨 2024-01-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欠款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法院一般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此时就会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变价、划拨等,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所以债权人应当时刻注意欠款人名下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以执行,就应当收集线索向法院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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