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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跟医生说开病假条

怎么跟医生说开病假条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跟医生说开病假条的流程:
一、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二、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
三、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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