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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1-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的,职工可以先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不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当申请工伤认定或者配合员工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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