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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处理好

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处理好

征地补偿 2024-01-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征收补偿不满意,双方应就补偿事宜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双方沟通未果的,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进行裁决,经政府裁决后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征地应当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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