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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理

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 2024-01-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男女双方无异议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变更登记。派出所户籍部门审查后,符合变更登记的条件的,即可为其办理。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户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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