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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1-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别为:情形不同,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未召开会议就决议或召开了会议但未对事项进行表决的则不成立。
而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外,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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