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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能否强制执行执行

探视权能否强制执行执行

婚姻家庭 2024-01-30 人浏览
孔文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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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因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的探视权,若另一方人拒绝其探视子女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该方当事人协助行使探视权,如果其不履行判决的,就能够强制执行。
但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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