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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赌资是怎么算出来的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赌资是怎么算出来的

经济犯罪 2024-02-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赌资的计算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一百二十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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