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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权和转让权的区别在哪

转租权和转让权的区别在哪

房屋租赁 2024-03-0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转租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是:
1.转租权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的财产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转让权指将财产产权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的行为。
2.转租权一般是财产使用权的移交,产权不发生变化。转让权一般是财产所有权的移交,产权发生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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