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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设立居住权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房屋产权 2024-04-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设立居住权需要的流程是:
1.提交居住权合同,或者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
2.居住权人和不动产所有权人共同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填写表格,进行审批;
3.缴费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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