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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理

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 2024-04-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有居住权的房子被卖了不影响已登记的居住权,出售人要向买受人说明设立居住权,没有说明造成买受人购买房子后无法居住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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