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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抵押担保 2020-05-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抵押权的设立的生效日:抵押财产属于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房屋、土地、林木、车辆等。不需要登记的,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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