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房屋抵押给个人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19-08-27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屋可以抵押给个人,但抵押应依法设立才会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房屋属于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但用于抵押的房屋不能有禁止抵押的情形。物权法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果抵押房屋存在上述情况,抵押是无效的。

房屋不管是抵押给个人还是抵押给企业,都应当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如果当事人只是向相对方交付房产证等权利凭证而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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