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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第二次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10-2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贩毒第二次会怎么判,《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大,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数量和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少量毒品的,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毒品第二次被抓,可能存在累犯的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即在法定刑的限度内从重判处刑罚,而且不能适用缓刑。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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