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先领证后给彩礼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7-10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先领证后给彩礼不算共同财产,但如果存在法定返还彩礼情形的,则离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结婚彩礼是中国自周代以来的一种婚嫁风俗。通俗来讲,彩礼是指恋爱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从法律上看,彩礼的性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因此,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答应对方的结婚请求,即使在领证后给对方彩礼,这时彩礼的性质仍然没有改变,还是对个人的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