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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行政诉讼 2018-09-1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的证据共有八种,分别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一、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二、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三、视听资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

四、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五、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

六、鉴定结论,是指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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