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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 2021-02-24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

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人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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